查看原文
其他

Vol. 285 德沃金:什么是平等?第二部分:资源平等 | 平等

德沃金 法律思想 2022-03-20
什么是平等?第二部分:资源平等



 



罗纳德·德沃金

作者



译者 | 曾晓平

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载Ronald Dworkin, “ What is Equality? Part 2: Equalityof Resources,” Philosophyand Public Affairs. vol. 10, No. 4, 1981.

译文载《世界哲学》2002年03期

为便于阅读略去本文脚注

续篇《什么是平等第二部分:资源平等(续)》(载《世界哲学》2002年第四期)本期不做推送



 

拍卖


在本文第一部分,我们考虑了几种主张,这几种福利平等主张是把人作为平等者来解释的。在第二部分,我们将考虑几种相互竞争着的资源平等主张。但是我们将大多只从事于界定一个合适的资源平等概念,而不从事于为资源平等辩护,除非定义本身就提供一种辩护。为此我将假定,资源平等是一个凡是个人所私人拥有的一切资源的平等的问题。因此,政治权力的平等,包括对于公共地或共同地拥有的资源的权力的平等,就被当作一个不同的问题而留待其他场合去讨论。当然,这种区分从任何立场上看都是任意的。从任何一种老于世故的经济理论的观点来看,个人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构成其私人资源的一部分。某个有权力影响例如关于其所呼吸的空气质量的公共决策的人,较之于某个没有权力的人,是更富有的。因此,一种全面平等理论必须找到一种手段来把私人资源和政治权力整合起来。

而且,私人所有权也不是人和物质资源之间一种简单的、惟一的关系,而是一种具有开放结构的关系,这种关系的许多方面必须通过政治来确定。因此,“资源的如何划分是平等的划分”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必定包含“某个分得资源的人由此获得什么权力”的问题,后面这个问题又依次必定包含“他否决那些权力中的任何变化的权利可能受政治所威胁”这个更进一步的问题。然而,在本文中,我将大多假定所有权的一般维度可以得到充分良好的理解,以致使“什么私人所有权模式构成私人资源的平等划分”这个问题能够离开这些复杂的因素而得到讨论。

我论证的是,资源的平等划分预设了某种形式的经济市场,主要作为一种分析装置(device)、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作为一种现实的政治制度。这个主张似乎可以具有充分的悖论性,证明了下面这些预备性评论的正当性。商品市场这个观念,自 1 8世纪以来一直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在政治经济理论中。一是作为用以界定和达到某些全社群范围内的目标(它们被不同地描述为繁荣、效率和综合效用)的装置而备受称赞。二是作为个人自由的必要条件、亦即自由的男男女女可以于其之下发挥个人的源创性和选择性、因而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必要条件而备受欢呼。这就是说,商品市场一直是由两个论证所辩护的 :诉诸它所带来的全社群范围内的综合效益的政策论证,及诉诸某种假定的自由权利的原则论证。

但是经济市场,不论是由这两种方式中哪一种或两种所辩护的,在这同一个时期,都一直被看作平等的敌人,主要因为工业国家中所发展起来并加以实施的经济市场体制的形式都允许、而且其实鼓励财产的极大不平等。因此,政治哲学家和普通公民两者都把平等描绘为效率和自由这样一些被假定是市场所服务的价值的对手或牺牲品,因此,在他们看来,明智的中庸的政策就在于,或者通过对作为经济环境的市场加以限制,或者通过以不同经济体制去部分地或完全地取代它,而在平等和这些另外价值之间激发某种平衡。

与此相反,我将试图表明,作为一种为大量各式各样商品和服务确定价格的装置的经济市场这个观念,必须是任何一种富有魅力的对于资源平等的理论发展的中心。这个主要论点能够这样得到最迅捷的表明,即通过构造一种对于资源平等的相当简单的应用,这种应用是为了对我们后面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进行抽象而故意人为的。假定,许多海难生还者漂流到一座荒岛上,岛上有着丰富的资源,却没有一个原住民,而他们在许多年之后才有获救的希望。这些移居者们接受这条原则 :没有一个人在先地拥有对于这些资源中任何一种资源的权利,它们应当在他们中得到平分。(让我们假定,他们尚未认识到保持某些资源为他们所创立的城邦共同拥有是明智的。)他们也接受(至少暂时地)下面这种对于资源的划分是否是平等的划分的检测———我将称之为忌妒检测。资源的划分不是平等的划分,如果划分一旦完成,任何一个移居者偏爱另外某个人的一份资源甚于他自己的一份资源的话。

现在假定某个移居者被选举出来按照那条原则来完成这一划分。不太可能的是,他能够单纯通过把荒岛的资源按照物理方式分割成n等份来进行。不可分割的资源(如奶牛)其每一种的数目都可能不是n的整数倍,甚至在可分割的资源的情形中,例如可耕地,某一块也会比其他块更好,某一块也会比其他块更适合于某种用途。然而,假定通过大量运用试错法和小心细致,划分者能够创造n份资源,其中份份都稍有差异,但却能让他为每个移居者分配一份,而事实上没有人会忌妒任何别人的一份。

这种分配依然可能无法作为平等的分配来满足移居者们,因为一个超出忌妒检测之外的理由。假定(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来表达这个观点)划分者通过把所有可获得的资源全部转化(或者借助于魔术,或者借助于同仅仅为了此原因才进入这个故事中的邻岛的交易)为鸻鸟蛋和葡萄根芽酒的大量库存,并将这些库存按篮或按瓶分成数量相等的份数,来达到他的结果。许多移居者———让我们假定是除了一人以外的所有人———都感到高兴。但如果那个人讨厌鸻鸟蛋和葡萄根芽酒,他就会感到他在这次资源划分中没有被作为一个平等者来对待。忌妒检测得到了满足———他并不偏爱任何别人的一份甚于他自己的一份,但是他却偏爱这些初始可获得资源如果得到某种更公平的处理他就会获得的东西。

一种相似的、但较非戏剧性的不公平,甚至毋需魔术或奇异的交易就可以产生。因为划分者所创造的每一份资源的成份组合,相比于他可以组成的其他不同的成份组合,将会有利于某些人的趣味甚于其他人的趣味。这就是说,通过试错法可以创造出不同集合的n份资源,其中每一个集合都将通过忌妒检验,因此,对于划分者所选择的任何一个这样的集合,某个人都将会偏爱宁愿他选择一个不同的集合,尽管这个人并不会偏爱这个集合中不同的一份。当然,初始分配之后的交易可以改善这个人的状况。但是,它们将不太可能使他达到如果选择他所偏爱的集合则他将具有的状况,因为某些其他人将一开始就有他们所偏爱的一份,他们偏爱那一份甚于如果选择这个集合则他们将具有的这一份,因此他们将没有理由通过交易来换取这一份。

因此,划分者需要一种将解决任意性和可能不公平这两个不同焦点的装置。忌妒检测不能被对资源的任何简单机械的划分所满足。如果任何一种将会满足忌妒检测的对资源的更复杂的划分能够被找到,那么许多这样的划分就可以被找到,因此在这些划分中进行选择就将是任意的。同一个解答现在就出现在所有读者的面前。划分者需要某种形式的拍卖或其他市场程序,以便回答这些问题。我将描述一个相当简洁的程序,这个程序如果能够被制作并起作用,那么它似乎就是可接受的,尽管我描述它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假定划分者发给每个移居者以数量众多而且相等的贝壳(它们数量充足,而且没有人认为它们具有自在价值)在下面这种市场上作为筹码来使用。岛上每一件单独的事物都被列为一项来出售,除非某个人通知拍卖者(因为划分者现在已经变成拍卖者)他或她想竞买某一物的某一部分,在这种情形下这一部分本身就变成单独的一项。拍卖者然后为各项提议一套价格,看看那套价格是否结清整个市场,就是说,是否在那个价格上只有一个购买者,而且所有各项均被出售。如果否,那么拍卖者就调整其价格、直到达到一套结清市场的价格。但是这个过程那时并没有停止,因为在甚至一套初始结清市场的价格已经达到时,移居者们人人都还有改变其出价的自由,或者甚至提议竞买不同的一项。但是,让我们假定,甚至这种有闲的程序那时也结束,每个人都宣称自己感到满意,物品都得到相应的分配。

现在忌妒检测将得到满足。没有一个人将忌妒另一个人的那套购买物,因为根据假设他能够用他的贝壳去购买那一份、而不购买他自己的这一份。对于份的集合(份集)的选择也不是任意的。许多人将能想象出一个满足这种可能已经得到确立的忌妒检测的不同份集,但是这个现实的份集具有这个优点,即,人人通过自己的相对于筹码数量初始相等的购买活动,而在确定现实地选择的份集时发挥了同等的作用。没有人处在我们前面例子中那个人的位置上,即,他发现他自己所拥有的正是他自己所讨厌的。当然,在确定一个人对这个取消他所可以预见的其他可能性的结果的满意程度时,运气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如果鸻鸟蛋和葡萄根芽酒是将要拍卖的惟一资源,那么讨厌这些东西的人就会如我们前面例子中一样是处境糟糕的。他会是不走运的,因为移居者们没有漂流到一个有着更多他所希望的东西的岛上。但是他不能抱怨说他们所找到的对于现实资源的划分是不平等的。

他可以认为他自己在其他方面同样也是走运的或不走运的。例如,有多少其他人与他具有相同的趣味就是一个运气问题。如果他的趣味或抱负被证明是相对流行的,在拍卖中,这就可以有利于他———如果他所想要的东西的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的话,或不利于他———如果他所想要的东西是稀罕的话。如果移居者们所决定建立的是福利平等制度、而不是资源平等制度,那么好运或坏运这些不同的运气就会是与他人共同分享的,因为分配将不会是基于我所描述的运气在其中起着这样作用的任何一种拍卖,而会是基于一种消除差异的策略(无论选择何种福利概念)。然而,资源平等并不提供任何类似的矫正各种偶然性的理由,这些偶然性可以确定某个人的偏好最终证明是多么代价昂贵或多么尴尬。

在福利平等之下,人们应该能够决定他们想要的生活方式,而且在做出决定时,不受制于有关决定他们所做出的选择在多大程度上削弱或加强了别人为其所为的能力的信息,而决定他们希望何种生活。那种信息变成单纯在第二个政治的层面相关的,在这个层面上,管理者那时收集第一个层面上做出的所有选择,以弄清如何分配将会给这些选择中的每一个以(在某个被当作成功的正确维度的福利概念之下的)同等的成功。然而,在资源平等之下,人们相对于与他们的选择所强加于其他人、因此所强加于可由他们公平使用的资源总量之上的现实代价有关的信息之背景,而决定追求何种生活。因此,被留给福利平等之下独立政治层面的信息,就被带进资源平等之下个人选择这个初始层面。我们刚才所描述的拍卖中的运气要素,事实上是一种关键性信息 ;这种信息是在那个选择过程中获得和使用的。

因此,原始材料的偶然事实和趣味的不同分配(分布),并不是某个人可据以指责一种分配为不平等的分配的理由。它们毋宁是决定资源平等在这些条件之下是什么的背景事实。在资源平等之下,用以计算平等所要求的东西的检测不能被从这些背景事实中抽象出来并用于检测它们。拍卖的市场角色并不只是在解决我们的荒岛案例这类相当简单的运用中所出现的关于资源平等的技术问题的一种方便的或特殊的装置。它是那个处于资源平等伦理学之中心的发现和适应过程的一种制度化形式。资源平等假定,奉献给每个人生活的资源应当是平等的。这个目标需要一个计量公制。拍卖提议了忌妒检测事实上所假设的东西,即奉献给一个人生活的社会资源的真正尺度,是通过追问那种资源事实上对其他人有多大重要性来确定的。拍卖坚持,以这种方式衡量得出的代价呈现在每个人对于按照权利应当属于他的东西的感觉中和每个人对于他应当过什么生活的判断中,如果被给定正义的那条命令的话。任何一个坚持任何特定初始趣味形态都违反平等的人,必定拒绝资源平等,转而诉诸福利平等。

当然,在这个论证中、以及在市场和资源平等之间的这种联系中,人们基于平等的条款而进入市场乃是至高无上的。如果移居者们以他们口袋中数量不同的钱———他们在拍卖中有使用它们的自由———在陆地上争斗,或者如果某个人偷窃了他人的贝壳,则荒岛拍卖就不会避免忌妒,就不会有作为平等划分资源问题的一种解决的魅力。不论在随后的论证中,或在对于那个论证在当代经济体制方面的应用的反思中,我们都不得忽略这个事实。但是在我们对那些体制的不公正感到沮丧时,我们也不应当忽略市场和资源平等概念之间重要的理论联系。

当然,对于拍卖、甚至我所描述的这种平等拍卖的运用,还可以作出其他的和种类完全不同的反驳。例如,人们可以说,拍卖的公平性假定了人们所带入拍卖中的或在拍卖过程中所形成的偏爱是本真的偏爱———当事人真正的偏爱、而非经济体制本身所强加于当事人的偏爱。或许人们在其中相互竞价的任何一种拍卖都强加了一个不合法的假设,即 :生活中有价值的东西与其说是共同体的或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之内某个群体的较具合作性的事业,不如说是个人对某物的所有权。然而,就这个(部分神秘的)反驳在这里所相关的而论,它是对广泛范围资源的私人所有制(它更适合于在政治平等下加以考虑)这一观念的反驳,而不是这样一种反驳,即某种市场必须出现在一种令人满意的私有制的平等是什么的说明中。

  






法律思想


 

本文系“平等”专题第4期

感谢您的阅读  欢迎关注并分享




法律思想 | 往期推荐

法典与法理


Vol.148 舒国滢:德国1814年法典编纂论战与历史法学派的形成| 法典与法理

Vol.149.1 朱明哲:“民法典时刻”的自然法(上)| 法典与法理

Vol.149.2 朱明哲:“民法典时刻”的自然法(下)| 法典与法理

Vol.150 布斯奈里:意大利私法体系之概观| 法典与法理

Vol.151 康·茨威格特、海·克茨:瑞士民法典的制定及其特色| 法典与法理

Vol.152 何勤华、曲阳:传统与近代性之间——《日本民法典》编纂过程与问题研究| 法典与法理

Vol.153.1 朱庆育:法典理性与民法总则(上)| 法典与法理

Vol.153.2 朱庆育:法典理性与民法总则(下)| 法典与法理


更多专题 关注我们


→法思百期精选:Vol 101.2【法思】百期特辑

→教师节专题:Vol.216 法思专题索引

→2017推送合集:Vol.263 法思2017推送合辑





法律思想|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

微信ID:lawthinkers

邮箱:lawthinkers@126.com

法律思想,每周一三五19:00为您推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